现在,试管婴儿越来越成熟,有不少的人开始接受试管婴儿治疗,很多人也会问,如果我做试管婴儿,最终做出多胞胎,可以不减胎吗?
实际上,我国卫生部在《人类试管婴儿规范》中规定:年龄小于35岁者每周期移植卵子、合子、胚胎数建议为2个。并要求开展试管婴儿的中心必须具备做减胎术的条件,这是符合我国目前的计划生育法和母婴保健法的,也符合我国的优生优育政策。
但是,如果对已经有胎心搏动的胚胎进行减灭,减灭后又会造成并发症会带来伦理方面的纠纷和医疗纠纷。所以,对3胎及以上的夫妇,必须进行充分的咨询,让他们知道多胎的风险及减胎可能造成的并发症。并给予夫妇双方充分的自主权,知情选择,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减胎术。
了解到这里,您就该知道做试管婴儿多胞胎该不该减胎了吧?
另外,也许还会有人担心减胎手术。实际上,试管婴儿多胞胎减胎术,一般针对3胎或3胎以上妊娠者。减少胎数可根据夫妻的意愿,减去1胎或2胎。减胎手术是在妊娠7~10周内进行。妊娠月份越小,手术效果越好。妊娠月份小,不能对胎儿的性别,是否优劣做出选择,一般选便于穿刺操作或选择较小的胚胎进行减灭。
所以在胚胎移植时仅放1个胚胎或2个胚胎,虽然妊娠率略低于放3个胚胎的妊娠率,但由于不需减胎,也少了减胎的并发症及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