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生孩子为何不宜超过29岁呢
现在有很多女性,因为工作的忙碌和事业上的追求,都愿意晚生孩子。这种做法是对的。但是晚生孩子也不要超过专家建议的妇女最佳生育年龄即24~29 岁。
医学上把35 岁以上的孕妇定为高龄孕妇。高龄妇女妊娠,要担一定的风险,所以也称“高危产妇”。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先天痴呆儿和某些先天畸形儿的发生率较高。国外统计表明;最常见的先天愚型(伸舌样痴呆)在35岁以下的孕妇中发生率为1/800以下;35~39岁孕妇中发生率为1/250;40~44岁孕妇中发生率为1/100;45岁以上孕妇中发生率为1/50。这是因为高龄孕妇的卵子容易发生“老化”现象。育龄妇女年龄越大,卵巢中的卵子越容易衰老;卵子在卵巢中贮存的时间越久,受到感染、放射线等有害因素影响的可能越大。这些都会增加染色体突变的机会,给胎儿带来畸形变化的可能。
另外,高龄妇女妊娠期患各种合并症的机会增加,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这对母体健康和胎儿体质都不利。
还有,高龄妇女分娩时,由于骨盆、韧带及会阴肌肉弹性降低,会使产程延长,难产、手术助产的机会也增多,新生儿患合并症的机会也增多。
处在24 岁以上、29岁以下这个年龄段的妇女身体发育成熟,并正处在生育旺盛期,对妊娠、分娩期间的心理变化和精神刺激以及身体的变化都能很好地调解和适应,各方面已具备了做母亲的条件,能胜任哺乳与教育下一代的任务。如果妇女超过29岁生孩子,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如24岁以后、29岁以前好,尤其注意不要超过34岁,而成为高危产妇。